关于赴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维权工作情况的汇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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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8/06/23

区委并伦志书记、平阳区长:

  根据市委的要求和区委伦志书记和分管领导的批示精神,由巴州区总工会、司法局组成的维权工作组远赴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开展维权工作,在巴州区委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工作组坚持“主动维权、科学维权、依法维权”,积极开展工作,为15名巴州籍农民工讨回工资近7万元,维权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  本  情  况

  2007年8月,巴州籍民工何志锋、张强等人在给石家庄市振远建筑开发公司务工4个月后,因开发商与承建商之间发生纠纷导致工程停工,后承建商逃匿,不予支付民工工资,15名巴州籍民工被迫滞留平山县,多次讨要无果,贫困交加,生活毫无着落,甚至在26日下午遭到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的袭击,多人受伤。因而他们在27日向巴中市委、市政府发出求助求救信,市委责成巴州区派员救助。

  二、维  权  经  过

  2007年12月28日,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王晓峰根据廖书记指示精神,召集工会、司法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维权事宜,决定委派区总工会副主席任诚、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夏洪平二位同志前往河北维权,并要求维权工作组“协助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督促施工企业及早兑现民工工资,以确保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29日晚,维权工作组赶赴成都, 12月30日,飞抵石家庄,随后赶往平山县。抵达平山县后,工作组立即和当地党委、政府及劳动、司法、工会等部门取得联系,了解了事件的基本情况:一是拖欠民工工资事实客观存在。但拖欠民工工资的建筑商逃匿,短时间难以找到,建筑方与开发商之间没有签订建筑合同,何志锋等民工与建筑商之间也未签订劳务合同,给工资清算带来了困难;二是民工遇袭受伤事件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不是欠薪方所为,属一般性治安事件,受伤民工均为轻伤。三是拖欠何志锋等民工从事的大多是基础建筑工程,因工程尚未竣工结算,工程量无法准确计算。

  掌握基本情况后,工作组一方面积极查阅相关资料,与当地建设部门专家一道商讨研究测算办法,并多次深入建筑工地实地测量计算。另一方面主动做好巴州籍民工的思想工作,在维护了巴州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维护好当地的安全与稳定发展大局。工作组一到河北就首先看望了受伤民工,给他们送上慰问品的同时,也捎去了家乡党政领导的问候与祝福。2008年1月1日,工作组与巴州民工共进晚餐,一起欢度元旦佳节。民工李贵英激动得热泪盈眶:“我从未想过在这么远的地方,还有家乡的领导来陪我过节,这个元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工作组还为他们讲解务工常识和法律知识,教会他们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8年1月1日,在当地党政组织各方召开的协调会上,工作组表达了巴州党委政府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依法据理地拿出了工程量计算和工资发放方案,工作组鲜明的维权立场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令各方折服,最终就工程量测算和工资发放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经过测算,共欠巴州民工工资近7万元。在工作组和当地劳动部门的督促下,工程开发商承诺,在协议达成后三日内垫支拖欠的民工工资,维权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三、处  理  结  果

  2008年1月4日,开发商将拖欠的近7万元工资打入了平山县劳动局账户,15名巴州民工在当天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并随后离开了平山县到山西太原建筑工地务工,此事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通过这一事件,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维权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两地各级各部门的配合帮助。今后,我们将以这一事件的成功解决为契机,更深入探讨跨省维权新机制,以更有效的手段、以更合理的方法、以更科学的模式为巴州劳务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巴州区农民工维权工作组

200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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