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是巴州区地方工会组织,属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接受中共巴州区委和巴中市总工会双重领导。 总工会的前身是巴中县工会,1951年3月成立巴中县工会筹备委员会,1956年12月召开巴中县首次工会代表大会,巴中县工会正式成立。1964年1月,巴中县工会改名为巴中县总工会, 时辖基层工会118个,会员8654人。1993年更名为巴中市(县级市)总工会, 2001年更名为巴州区总工会。巴州区总工会下辖直属工会3家,工会工作委员会19个,基层工会938个, 会员102583多人。
机关部(室)岗位职责
办公室
组织和基层工作部
法律工作和女职工部
经济保障部
网络和宣教工作部
劳动人民文化宫
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巴州区总工会是全区各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双重领导下,履行“组织、引导、服务、维权”四大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工会和区委的部署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组织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职工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措施,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  
 4、组织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在职工中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创争"活动,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协助政府做好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  
 5、配合党政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6、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推行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  
 7、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协助各单位党组织管理并审批基层工会干部,组织实施对全区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规定,依法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经费审查和工会资产管理。  
 9、负责工会所属劳动人民文化宫的领导、管理和协调;负责女职工工作和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10、承担区委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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