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五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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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3/21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办公室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庆“五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党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开发区科技园:
  为隆重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切实推进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进一步丰富我区广大职工精神文化生活,陶冶职工情操,提高职工身体素质,为巴州“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建设“首善之区”做出贡献。经研究,决定举办巴州区庆“五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三、比赛时间
  2012年4月18日至4月25日。
  四、比赛地点
  区第四中学、市体育馆。
  五、比赛项目
  1、男子篮球比赛;
  2、男、女羽毛球单打比赛;
  3、男、女乒乓球单打比赛。
  六、组队和报名方式
  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城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系统、在巴各直属企业可分别组队参加本届职工运动会,队员必须是本单位或本系统在职职工。填写报名表(附后)于2012年3月30日报区总工会张廷斌同志处。
  联系电话:5209789、18981698989、QQ:1937364677。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运动会顺利开展,设立庆“五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下设区总工会。区委书记张平阳,区委副书记、区长梁津华任名誉主任;区委副书记王茂生任主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总工会主席余新颜,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罗中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俊任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戴远荣,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清琳,区科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局长刘成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家弟,区总工会副主席任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孙俊,区卫生局机关党委书记徐大超,区教育局副局长彭冠华为成员。黄清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八、奖励办法
  本届运动会设单位组织奖、集体(个人)名次奖、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奖金。
  1、男子篮球前三名分别奖现金5000元、3000元、2000元,并颁发奖杯1座;另评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授予奖旗。
  2、男、女羽毛球前3名分别奖现金15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另评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授予奖旗。
  3、男、女乒乓球前3名分别奖现金15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另评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授予奖旗。
  4、组织奖三名:各授予奖牌一个。
  九、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运动会,认真组队,做好赛前训练准备工作,争取在比赛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2、各单位务必于3月30日前将报名表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区总工会。
  3、其他有关事宜,待召开领队会时具体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巴州区庆“五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

2、巴州区庆“五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篮球运动员报名表;

3、巴州区庆“五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乒乓球运动员报名表;

4、巴州区庆“五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羽毛球运动员报名表。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办公室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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