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作者:区总工会经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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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7/24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区教育工会、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做好“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工作的要求,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确保全区考上高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失学,经区总工会研究决定,对家庭困难的2012年大学新生、高中生和个别在读生予以帮扶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2012年参加高考,当年被大学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2012年参加中考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中生);在读大学生。
   (二)资助条件
  1、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边缘家庭。
  3、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
  4、遭受地震、干旱、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遭受大病的困难职工家庭。
  5、子女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
二、资助标准及形式
(一)资助标准
2012年计划资助大学新生、高中生、在读大学生175名,其中省总工会资助学生15名,每名3000元,资助对象为重点本科生,并家庭特别困难;市总工会资助学生10名,每名1000元,资助对象为大学本科生,并家庭特别困难;区总工会资助学生150名,其中大学本科生120名,每名1000元,高中生20名,每名600元,并家庭特别困难;计划资助在读大学生10名,每名1500元,由区总工会筛选确定品学兼优,且家庭实属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二)资助形式
  1、各基层工会和各高完中按照要求共同调查摸排,并将确定资助的大学新生、高中生统一填报《2012年金秋助学摸底调查表》于7月30日前上报区总工会。区总工会通过严格筛查后将资助名额分配给各基层工会。
  2、区总工会将于8月中旬举行2012年金秋助学发放仪式,届时将现场为已经取得录取通知书的部分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新生代表发放助学金,其余的统一到区惠民帮扶中心大厅(西华宾馆一楼)领取,具体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3、区总工会将发动部分企业联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各基层工会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本地、本系统符合金秋助学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同时将资助结果及时上报区总工会。
  三、工作要求
  1、“金秋助学”工作是2012年为民办实事“十大民生工程”项目之一,各基层工会要切实按照有关要求,全面了解和摸排本辖区、本单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情况,认真比较筛选,把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学子纳入资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审核把关,方可上报到区总工会。
  2、各基层工会要将符合条件资助对象实事求是上报,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
  3、区总工会确定资助对象后,各基层工会要指导辖区内的受助学子据实填写《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在8月10日前向区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递交受助对象的以下材料:
  《申请表》(附件2、附件3、附件4)签署意见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
  近期照片2张,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会公章的汇总表(附件5);
  4、为进一步了解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帮扶,区总工会建立了“爱心之家”QQ群, QQ号:171795425),请受助学生及时加入。联系人:魏 靖;联系电话:2225159。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巴州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摸底调查表》;
     2、《2012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3、《2012年四川省巴中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4、《2012年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5、《2012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大学新生汇总表》;
     6、《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2012年7月23日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印发

附件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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