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州区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及推选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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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11/23

关于印发《巴州区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
代表分配及推选方案》的通知

各行业工会、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按照省、市总工会的安排部署,经区委第90次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于2010年12月底召开巴州区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现将《巴州区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及推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做好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2010年11月23日


巴州区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
代表分配及推选方案

  一、代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2)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3)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努力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深受群众信赖。(4)热爱工会工作,切实履职尽责。(5)政治坚定,是非分明,公道正派。(6)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具有代表性、影响性、示范性的中国工会会员。
  二、代表名额及组成
  巴州区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为185名,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各1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主要根据各地各单位会员数量及工作需要确定(详见附件)。
代表构成:185名正式代表中,工会工作者107名,占58.5%;生产一线职工26名,占14.2%;先进模范人物11名,占6%;知识分子、知名人士代表20名,占10.9%;工会积极分子12名,占6.6%;女代表26名,占14.2%;非党群众13名,占7.1%;民主党派7名,占3.8%。
  三、代表产生办法
  分配给各行业工会、基层工会的代表名额,由各行业工会和基层工会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选举产生。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代表产生的具体程序是:第一,由选举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推荐,提出初步人选。第二,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代表候选人。第三,各选举单位务必在12月10日前按法定程序组织选举,并将选出的正式代表报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呈报区总工会。逾期不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1、巴州区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2、巴州区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2010年11月23日

巴州区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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