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作者:法律女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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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07/22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1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相关学校工会、相关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省、市工会做好“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工作的要求,确保全区考上高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失学,经区总工会研究决定,对家庭困难的2011年大学新生和部分往届生予以帮扶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2011年参加高考,当年被大学(含大专、高职)录取的并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部分未纳入困难职工档案,但家庭确实十分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形式及标准
  1、由相关高完中、职中、相关基层工会调查摸排将确定资助的大学新生对象统一上报到区总工会。区总工会将资助对象反馈到资助学生所在的乡镇工会和城区街道办事处工会初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区总工会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资助帮扶。
  2、区总工会将于8月中旬举行2011年金秋助学发放仪式,届时将现场为已经取得录取通知书的部分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新生代表发放助学金,其余的统一到区惠民帮扶中心大厅(区委一楼)领取,具体安排时间另行通知。助学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对金秋助学实施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3、2011年计划资助大学新生107名,其中省总工会资助学生13名,每名3000元,资助对象为重点本科生,并家庭特别困难;市总工会资助学生10名,每名1000元,资助对象为大专生;区总工会资助学生84名,每名1500元,资助对象为大学本科生,并家庭特别困难;计划资助往届生10名,由区总工会筛选确定品学兼优,且家庭实属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三、工作要求
  1、“金秋助学”工作是2011年为民办实事“十大民生工程” 项目之一,相关学校工会和基层工会要切实按照有关要求,全面了解和摸排本学校、本单位职中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情况,认真比较筛选,把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学子纳入资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审核把关,方可上报到区总工会。(巴中中学、二中资助对象必须是农村学生)
  2、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新生统一到该家庭所在地工会和城区街道办事处工会领取并填写《2011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资助申请表》、《2011年四川省巴中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资助申请表》、《2011年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资助申请表》,同时要填写《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在加盖其父母所在基层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近期照片2张、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一并上交。
  3、相关学校工会、相关基层工会要及时向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好报,实事求是上报,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
  4、相关乡镇和基层工会要指导各位学子据实填写,并将资助名单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工会公章后连同《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在8月5号前统一交到区总工会法律女工部。凡未按照以上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的,一律取消资助。
  联系人:魏 靖   联系电话:5209789
  附件:
  1、《2011年巴中区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新生资助名额分配表》;
  2、《2011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3、《2011年四川省巴中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4、《2011年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5、《2011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大学新生汇总表》
  6、《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

 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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