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岳韬等20名同志为职工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的通知
作者:区总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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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8/05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关于聘任岳韬等20名同志为职工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的
通          知

区教育工会、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充分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巴区工发[2012]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区总工会同区司法局协商决定,聘任岳韬等20名同志为职工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见附件)。
  希望受聘的职工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努力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维护广大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己任,关心、支持职工(农民工)维权事业,积极参与各项职工(农民工)维权行动及公益活动,无私奉献,热情服务,为促进平等和谐发展,维护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巴州区职工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名单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2012年8月5日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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