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区工发〔2013〕14号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
作者:巴州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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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5/17

 


巴区工发〔2013〕14号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

区教育工会,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201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到全总机关与劳模座谈,同庆“五一”节,共话中国梦,并发表重要讲话。现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劳模代表座谈时重要讲话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到全总机关看望劳模并与劳模座谈,这在工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工人阶级的深厚感情,对劳模的亲切关怀,对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高度信任。各级工会组织要精心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开展学习活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劳模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采用专题会、座谈会、学习会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交流,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
    二、深刻领会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劳模座谈时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满怀深情,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讲话高度评价了劳模的历史功绩和卓越贡献,突出强调了必须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必须依靠工人阶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必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亲切勉励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和内涵,看清今后工运事业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大政方针,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三、结合工作抓好落实
    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进工会工作的强大动力,紧密联系我区工作实际,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提高服务职工为保障,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区职工群众工作。
    一要鼓舞职工,以讲话精神为动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信念、增强自信、凝聚力量,全心全力投入到我区的各项经济建设中去。
    二要在企业中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深化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动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三要大力推进民生改善工作,继续开展好“送清凉”、“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帮扶活动,让我区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要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工会自身组织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工会。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要充分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和工会报刊、网站、微博、等媒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系列评论、互动交流等诸多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着重宣传重要讲话中关于“四个必须”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对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对工会组织的殷切希望,大力宣传劳模的先进事迹和职工群众的劳动创造、劳动风采,在全区掀起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在全区营造尊敬劳模、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各级工会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收集整理好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及相关的活动图片、音影资料,要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及时反馈区总工会。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2013年5月10日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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