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巴州区总工会是全区各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双重领导下,履行“组织、引导、服务、维权”四大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4、监督、检查基层工会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区工会和直属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5、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区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区总工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紧扣改革主线,突出四大抓手,建设新时代普惠型、服务型、标准化、网络化工会”的总体思路,创新创造、务实奋进,为建设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贡献工会组织力量。
一是高举新思想,抓凝心聚力,新时代正确引领职工群众前进方向。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开展好走访慰问、健康体检、疗休养等关爱行动;组织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节约、小建议“五小”竞赛活动;做好“金牌工人”“巴州工匠”、“五好班组”等活动;开展职工摄影和读书征文活动;举办巴州区第七届职工运动会;建设基层职工文艺队伍,深入基层开展“送文艺”巡演不少于15场次。
二是开启新征程,抓细胞激活,新时代稳步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发展。围绕区委改革工作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工会对工会改革的安排部署,依法依规开展我区工会换届工作。在村或社区建设工会服务站5家,提供“四个服务”;探索建设“网上职工之家”,推进工会工作网络化;推进“舞动回风”“十分家政”等特色项目建设;加强“环卫工人之家”和“环卫工人休息站”建设管理工作;;新建2至3家“妈咪宝贝屋”和2家职工“心灵驿站”;进一步加强与高校、工会干部学校等协作,举办1至2期工会干部培训班。
三是紧扣新需求,抓服务满意,新时代切实增强服务职工群众效能。充分发挥工会优势,服务全区“脱贫攻坚”大局。深入开展“三送三帮三创”活动;打造好“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工作品牌;开展职工健康体检活动,给予职工免费健康体检不少于500人;推出工会网络服务平台—“巴州工惠”微官网,推进“普惠型”“服务型”“网络化”工会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工会协调联动,健全城际区际维权机制;开展家政服务、禽畜养殖、文明礼仪等培训,年内免费培训职工(农民工)1000人次;深入企业、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培训1至2期。
四是对标新要求,抓示范引领,新时代不断夯实工会组织自身根基。常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保证工会系统风清气正;持续加强工会经费收管用,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组织中的“免疫系统”作用;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用好各级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统筹做好工会双拥、信访、维稳、防邪、禁毒、保密、档案、计生、防艾、环保、五创联动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州区总工会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巴州区劳动人民文化宫和巴州区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中心。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宣教部、经济保障部、财务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和职工帮扶中心。区总工会机关职工共33人,其中:在编人员18人(参公10人,事业8人),退休人员14人,控制性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186.639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总工会2018年收入预算186.6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639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总工会2018年支出预算186.6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39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6.639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63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1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4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1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6.639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1.0860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2017年10月单位人员增加3人,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1542万元,占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481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245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1.9128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15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34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2245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91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6.63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1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4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增加0.3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下属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49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4393万元,增长3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总工会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