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总工会关于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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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6/2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巴州区总工会是全区各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双重领导下,履行“组织、引导、服务、维权”四大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2020年,巴州区总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在区委和市总工会正确领导下,推进“四大建设”,实现‘四个突破’,深化改革创新,履行维护职能,竭诚服务职工,全面参与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切实推动我区工运事业构建大格局、实现新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建设“大学校”,实现职工思想引领新突破
(1)强化理论武装,把准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通过主席办公会、党组会、常委会、全委会第一时间集中传达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借助“学习强国”平台加强个人自学,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准工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推动理论传播,引领职工思想。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抓实工会意识形态工作。推行领导挂联讲、权威专家讲、媒体专栏讲、文艺生动讲、先模身边讲等“五讲模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进企业、进社区。运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开展职工志愿服务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动员全区广大职工群众投身实现全面小康的伟大实践。
(3)举办实践讲堂,广泛凝聚职工。开办劳动模范讲堂,组建劳模服务团,宣传先进模范人物典型事迹,走进扶贫一线开展农技培训和辅导,深入基层开展助教和卫生帮扶活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开办创业就业讲堂,依托职工技能培训中心,聘请名师专家深入企业、街道、乡镇和贫困村开展家政服务、禽畜养殖等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年度免费培训职工(农民工)不少于800人次。开办新市民讲堂,依托新市民学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健康卫生、交通知识、文明礼仪等培训活动,培训新市民不少于2000人次,提升职工群众文明素养。
2.坚持服务大局,建设“大舞台”,实现职工建功立业新突破
(4)创新工作载体,弘扬劳模精神。强化劳模和先进人物培树,力争推评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人物1-2名。打造劳模工匠工作载体,新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2家,在扶贫一线建设劳模大院1-2个。抓实劳模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劳模数据库和劳模后备人才信息库,持续抓好劳模体检、疗休养、劳模“三金”发放等服务管理工作,增强劳模的荣誉感和幸福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发掘、提炼劳模特别是奋战在抗疫一线劳模的先进典型事迹,采用专题片、报告文学等形式讲好劳模故事,营造劳动光荣、尊崇劳模的良好社会风尚。
(5)开展劳动竞赛,选树“巴州工匠”。广泛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活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组织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巴州重大项目建设,选树一批“巴州工匠”“金牌工人”,掀起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热潮。指导和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围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节约、小建议等“五小”竞赛主题,在全区掀起技能比武的新高潮。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维护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6)举办文体活动,展示职工风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承办第九届职工运动会,开展“乐读职工”评选,开展职工幸福指数大调查,编排主题儿童剧,开展“送文艺下基层”巡演,组织创作一批展现新时代我区劳动者风采的文艺作品。
(7)助力脱贫攻坚,聚力全面小康。认真贯彻落实区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发挥工会组织优势、资源优势,在服务大局中展现工会组织、工会干部作为。为全区驻村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免费健康体检;深入贫困村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文艺、送法律、送温暖等帮扶活动,助力全区脱贫奔康。紧扣精准帮扶,扎实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抓实困难帮扶,完善帮扶档案,顺利迎接全省第三方评估。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强化文明卫生习惯的培养引导;深化“送帮创”活动,帮助挂联村发展农业产业、推介土特产品、深化聚居点建设,指导贫困户规划和发展种养殖产业,实现贫困群众物质精神双脱贫,顺利迎接国家“村村”普查工作。
3.坚持服务职工,建设“大家庭”,实现职工解困脱困新突破
(8)深化困难帮扶,落实惠民政策。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创新帮扶举措,深化“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工会品牌,扎实开展抗疫一线企事业单位和职工走访慰问活动,持续抓好务工人员返岗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开展关爱服务农民工行动,深入省际巴州籍民工聚集地走访慰问;开展职工健康体检活动,组织一线职工免费健康体检不少于500人次;加大职工互助保险、女职工大病保险的实施力度,不断提升参保率和赔付率;做好职工职业病防治和心理疏导工作,提升职工身心健康水平。
(9)加强维权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提升依法治会水平。用好“三微一端”载体,开展好“微普法”;编印和发放一批普法资料,深入基层开展“法律七进”“一月一主题”活动;加强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建设管理,受理和办结一批涉及职工切身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深化省际维权机制和载体建设,适时建设省际维权服务站1-2家,维护好我区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10)抓实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权力。抓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争全区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不低于95%,维护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深化工资集体合同签订,聘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落实“集中要约”行动,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确保职工劳动报酬落实。充分发挥工会系统“两代表一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建立健全职工提案工作机制制度,开展“我为十四五建言”活动,及时反映传达职工愿望诉求和工会建议主张。
(11)拓展服务载体,提升幸福指数。不断创新和丰富工会服务载体和途径,参与和推进我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化工作机制制度,推行“互联网+”工会工作模式,探索“网上工会”建设;加强“巴州工惠”微官网营运管理,强化项目创新,每月推出接地气、受欢迎的线上线下活动;抓好全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工会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工作,推出一批普惠服务项目;深化群团服务站、环卫工人之家等载体管理,新建“妈咪宝贝屋”2至3家,新建“职工心灵驿站”2个,打通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
4.坚持固本强基,建设“大组织”,实现工会自身发展新突破
(12)加强党的领导,推动规范发展。坚持党工共建,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促党建,将工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组和支部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等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谋划和开展工会工作,紧扣增“三性”、去“四化”深化工会改革,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争取基层党政重视,落实党政副职分管工会工作,配齐工会干部,实现工会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
(13)抓好巡察整改,强化廉政建设。围绕问题清单,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行动,大力整治“中梗阻”问题,抓好财务经审工作,常态开展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确保工会系统清正廉洁。
(14)提升干部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建强机关干部队伍,加强干部职工锻炼和使用,定期举办工作总结会和专题学习活动,提升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聘用人员管理,在激发活力、挖掘潜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社会化工作者专长和作用。建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打造“人民学习”平台,举办干部培训班1至2期,选派基层工会主任、主席参加省、市总工会培训学习,提升能力素质;加强基层干部考核管理,抓好区级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表彰,选拔和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参评省、市级先进模范人物。强化与先进县区工会和东西部协作、综合帮扶县区工会交流学习,组织工会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将先进经验引进来,将好做法送出去,不断提升我区工会工作水平和影响力。
(15)推进建会入会,建强基层组织。推进货车司机、网约送餐员等“八大群体”和“两新”组织建会入会工作,加强会员发展、登记和管理,在盘兴物流园适时建设“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工作阵地,不断壮大工会会员队伍。依据党政机构改革及行政区划调整,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和乡镇工会联合会进行清理规范,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经费和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推进基层项目创新工作,新建一批“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督促好干部履职尽责,发挥好基层载体作用,开展一批主题活动,让基层工会转起来、活起来,推动全区工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16)强化工作统筹,全面完成任务。加强机关管理,统筹做好工会调查统计、信息调研、双拥、统战、信访、维稳、扫黑除恶、防邪、禁毒、保密、档案、计生、防艾、环保、创文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州区总工会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巴州区劳动人民文化宫和巴州区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中心。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宣教部、经济保障部、财务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和职工帮扶中心。区总工会机关现有在编干部职工9人,直属事业单位职工8人(文化宫4人,维权中心4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1人,辅助性岗位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总工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206.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总工会2020年收入预算20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31万元,占8.8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39万元,占91.14 %。
(二)支出预算情况
总工会2020年支出预算2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7万元,占96.61%;项目支出7万元,占3.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2.9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9.0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3人,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各项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4.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增加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下属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加3.3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3万元预算,用于办公室购买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总工会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群众团体组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群众团体组织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群众团体组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总工会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职能简介
巴州区总工会是全区各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双重领导下,履行“组织、引导、服务、维权”四大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 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 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 监督、检查基层工会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区工会和直属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 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 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 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区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020年,巴州区总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在区委和市总工会正确领导下,推进“四大建设”,实现‘四个突破’,深化改革创新,履行维护职能,竭诚服务职工,全面参与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切实推动我区工运事业构建大格局、实现新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建设“大学校”,实现职工思想引领新突破
(1)强化理论武装,把准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通过主席办公会、党组会、常委会、全委会第一时间集中传达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借助“学习强国”平台加强个人自学,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准工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推动理论传播,引领职工思想。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抓实工会意识形态工作。推行领导挂联讲、权威专家讲、媒体专栏讲、文艺生动讲、先模身边讲等“五讲模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进企业、进社区。运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开展职工志愿服务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动员全区广大职工群众投身实现全面小康的伟大实践。
(3)举办实践讲堂,广泛凝聚职工。开办劳动模范讲堂,组建劳模服务团,宣传先进模范人物典型事迹,走进扶贫一线开展农技培训和辅导,深入基层开展助教和卫生帮扶活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开办创业就业讲堂,依托职工技能培训中心,聘请名师专家深入企业、街道、乡镇和贫困村开展家政服务、禽畜养殖等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年度免费培训职工(农民工)不少于800人次。开办新市民讲堂,依托新市民学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健康卫生、交通知识、文明礼仪等培训活动,培训新市民不少于2000人次,提升职工群众文明素养。
2.坚持服务大局,建设“大舞台”,实现职工建功立业新突破
(4)创新工作载体,弘扬劳模精神。强化劳模和先进人物培树,力争推评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人物1-2名。打造劳模工匠工作载体,新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2家,在扶贫一线建设劳模大院1-2个。抓实劳模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劳模数据库和劳模后备人才信息库,持续抓好劳模体检、疗休养、劳模“三金”发放等服务管理工作,增强劳模的荣誉感和幸福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发掘、提炼劳模特别是奋战在抗疫一线劳模的先进典型事迹,采用专题片、报告文学等形式讲好劳模故事,营造劳动光荣、尊崇劳模的良好社会风尚。
(5)开展劳动竞赛,选树“巴州工匠”。广泛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活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组织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巴州重大项目建设,选树一批“巴州工匠”“金牌工人”,掀起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热潮。指导和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围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节约、小建议等“五小”竞赛主题,在全区掀起技能比武的新高潮。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维护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6)举办文体活动,展示职工风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承办第九届职工运动会,开展“乐读职工”评选,开展职工幸福指数大调查,编排主题儿童剧,开展“送文艺下基层”巡演,组织创作一批展现新时代我区劳动者风采的文艺作品。
(7)助力脱贫攻坚,聚力全面小康。认真贯彻落实区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发挥工会组织优势、资源优势,在服务大局中展现工会组织、工会干部作为。为全区驻村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免费健康体检;深入贫困村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文艺、送法律、送温暖等帮扶活动,助力全区脱贫奔康。紧扣精准帮扶,扎实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抓实困难帮扶,完善帮扶档案,顺利迎接全省第三方评估。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强化文明卫生习惯的培养引导;深化“送帮创”活动,帮助挂联村发展农业产业、推介土特产品、深化聚居点建设,指导贫困户规划和发展种养殖产业,实现贫困群众物质精神双脱贫,顺利迎接国家“村村”普查工作。
3.坚持服务职工,建设“大家庭”,实现职工解困脱困新突破
(8)深化困难帮扶,落实惠民政策。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创新帮扶举措,深化“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工会品牌,扎实开展抗疫一线企事业单位和职工走访慰问活动,持续抓好务工人员返岗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开展关爱服务农民工行动,深入省际巴州籍民工聚集地走访慰问;开展职工健康体检活动,组织一线职工免费健康体检不少于500人次;加大职工互助保险、女职工大病保险的实施力度,不断提升参保率和赔付率;做好职工职业病防治和心理疏导工作,提升职工身心健康水平。
(9)加强维权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提升依法治会水平。用好“三微一端”载体,开展好“微普法”;编印和发放一批普法资料,深入基层开展“法律七进”“一月一主题”活动;加强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建设管理,受理和办结一批涉及职工切身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深化省际维权机制和载体建设,适时建设省际维权服务站1-2家,维护好我区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10)抓实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权力。抓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争全区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不低于95%,维护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深化工资集体合同签订,聘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落实“集中要约”行动,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确保职工劳动报酬落实。充分发挥工会系统“两代表一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建立健全职工提案工作机制制度,开展“我为十四五建言”活动,及时反映传达职工愿望诉求和工会建议主张。
(11)拓展服务载体,提升幸福指数。不断创新和丰富工会服务载体和途径,参与和推进我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化工作机制制度,推行“互联网+”工会工作模式,探索“网上工会”建设;加强“巴州工惠”微官网营运管理,强化项目创新,每月推出接地气、受欢迎的线上线下活动;抓好全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工会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工作,推出一批普惠服务项目;深化群团服务站、环卫工人之家等载体管理,新建“妈咪宝贝屋”2至3家,新建“职工心灵驿站”2个,打通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
4.坚持固本强基,建设“大组织”,实现工会自身发展新突破
(12)加强党的领导,推动规范发展。坚持党工共建,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促党建,将工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组和支部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等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谋划和开展工会工作,紧扣增“三性”、去“四化”深化工会改革,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争取基层党政重视,落实党政副职分管工会工作,配齐工会干部,实现工会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
(13)抓好巡察整改,强化廉政建设。围绕问题清单,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行动,大力整治“中梗阻”问题,抓好财务经审工作,常态开展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确保工会系统清正廉洁。
(14)提升干部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建强机关干部队伍,加强干部职工锻炼和使用,定期举办工作总结会和专题学习活动,提升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聘用人员管理,在激发活力、挖掘潜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社会化工作者专长和作用。建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打造“人民学习”平台,举办干部培训班1至2期,选派基层工会主任、主席参加省、市总工会培训学习,提升能力素质;加强基层干部考核管理,抓好区级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表彰,选拔和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参评省、市级先进模范人物。强化与先进县区工会和东西部协作、综合帮扶县区工会交流学习,组织工会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将先进经验引进来,将好做法送出去,不断提升我区工会工作水平和影响力。
(15)推进建会入会,建强基层组织。推进货车司机、网约送餐员等“八大群体”和“两新”组织建会入会工作,加强会员发展、登记和管理,在盘兴物流园适时建设“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工作阵地,不断壮大工会会员队伍。依据党政机构改革及行政区划调整,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和乡镇工会联合会进行清理规范,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经费和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推进基层项目创新工作,新建一批“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督促好干部履职尽责,发挥好基层载体作用,开展一批主题活动,让基层工会转起来、活起来,推动全区工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16)强化工作统筹,全面完成任务。加强机关管理,统筹做好工会调查统计、信息调研、双拥、统战、信访、维稳、扫黑除恶、防邪、禁毒、保密、档案、计生、防艾、环保、创文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州区总工会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巴州区劳动人民文化宫和巴州区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中心。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宣教部、经济保障部、财务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和职工帮扶中心。区总工会机关现有在编干部职工9人,直属事业单位职工8人(文化宫4人,维权中心4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1人,辅助性岗位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总工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206.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总工会2020年收入预算20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31万元,占8.8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39万元,占91.14 %。
(二)支出预算情况
总工会2020年支出预算2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7万元,占96.61%;项目支出7万元,占3.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2.9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9.0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3人,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各项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4.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增加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下属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加3.3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3万元预算,用于办公室购买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总工会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群众团体组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群众团体组织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群众团体组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总工会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