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全省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我省将研究成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并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地方党政、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市委书记李刚,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喜安在巴中分会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要求,切实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趋势,既注重解决当前问题,又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一要着力加强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并保障其实施,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二要着力解决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大力解决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大力解决部分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偏慢的问题;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大力解决部分企业忽视职工发展需要、缺少人文关怀的问题;加强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解决劳动关系基层基础工作薄弱、能力不足的问题。三要着力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强化政策扶持,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关心支持企业经营者创业发展。
会议还表示,省委、省政府将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基础上,研究成立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法院等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省委、省政府还决定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标责任制,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地方党政、相关部门绩效考核。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谭红杰在巴中分会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