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总工会“五强化五注重”力推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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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09/01
今年以来,巴州区总工会集全会之力,聚各方之势,围绕“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努力争取主动,实施工作联动,积极协商推动,通过“五强化五注重”强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半年来,全区各级工会发出工资协商要约书300份,企业承诺协商复函率达90%以上,覆盖企事业单位270个;通过集体协商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69份,覆盖职工3190人;职工工资平均增幅达10%以上,最高超过25%。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协调联动。
一是成立以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为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经信、国资、工商联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大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二是多次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发挥各自优势,通力协作配合。三是各乡镇、企业实行领导工作机制两延伸,即从党政一把手延伸到普通干部,从企业经理延伸到一线员工,共同参与,共同谋划,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思想认识,注重宣传发动。
一是区委办、区政府办出台专门文件,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改善民生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措施。三是全区各级工会采取会议、标语、网络、板报等多种形式,对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协商内容、工作要求进行广泛宣传,有效调动了全区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营造了企业认可、职工拥护、工会推动的良好协商氛围。
三、强化队伍培训,注重规范运行。
一是对工会干部、企业法人、职工代表及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经济管理知识,熟练把握协商谈判的法则、方法、程序和技巧。同时明确了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和义务,建立了聘任、培训、考核、奖励等工作机制。二是将工资集体协商法律依据、操作程序、合同参考文本及要约书、答复书、职代会决议等工资协商过程中的各种书面程序格式汇编成册,并免费发放到基层工会、企业主和指导员手中,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三是指派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到各企业开展指导工作,现场进行指导和纠正,确保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进行,并对已完成协商工作的企业在建立档案、整理材料方面进行规范化指导。
四、强化建制质量,注重分类指导。
一是坚持把工资和福利作为协商的重点,确定工资协商内容,在协商中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比例,同时把“五金”纳入工资集体协商内容。二是把握关键环节,抓好“要约行动”、职代会审议、集体合同签订等环节,通过厂务公开渠道向职工公开,形成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三者紧密结合。三是针对我区企业中小企业较多、经济形式相对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注重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着重抓“增长”,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着重抓“标准”,在区域工资集体协商中,着重抓“保底”。四是注重选点示范,推动以点带面。区总工会精心选择两个企业、一个行业、两个社区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单位,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工会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外出学习汲取成功经验,研究完善试点方案,稳步大胆操作实施。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及时召开现场观摩会,介绍经验,现场演示,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有力推动了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责任落实,注重监督检查。
一是将建制目标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把任务分解到人,实行包片包干,排出时序表,实行倒计时,做到周有计划,月有小结,季有通报。二是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列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先树模的重要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由劳动关系三方成立工资集体协商督导组,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将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行动不力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协调联动。
一是成立以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为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经信、国资、工商联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大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二是多次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发挥各自优势,通力协作配合。三是各乡镇、企业实行领导工作机制两延伸,即从党政一把手延伸到普通干部,从企业经理延伸到一线员工,共同参与,共同谋划,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思想认识,注重宣传发动。
一是区委办、区政府办出台专门文件,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改善民生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措施。三是全区各级工会采取会议、标语、网络、板报等多种形式,对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协商内容、工作要求进行广泛宣传,有效调动了全区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营造了企业认可、职工拥护、工会推动的良好协商氛围。
三、强化队伍培训,注重规范运行。
一是对工会干部、企业法人、职工代表及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经济管理知识,熟练把握协商谈判的法则、方法、程序和技巧。同时明确了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和义务,建立了聘任、培训、考核、奖励等工作机制。二是将工资集体协商法律依据、操作程序、合同参考文本及要约书、答复书、职代会决议等工资协商过程中的各种书面程序格式汇编成册,并免费发放到基层工会、企业主和指导员手中,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三是指派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到各企业开展指导工作,现场进行指导和纠正,确保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进行,并对已完成协商工作的企业在建立档案、整理材料方面进行规范化指导。
四、强化建制质量,注重分类指导。
一是坚持把工资和福利作为协商的重点,确定工资协商内容,在协商中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比例,同时把“五金”纳入工资集体协商内容。二是把握关键环节,抓好“要约行动”、职代会审议、集体合同签订等环节,通过厂务公开渠道向职工公开,形成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三者紧密结合。三是针对我区企业中小企业较多、经济形式相对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注重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着重抓“增长”,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着重抓“标准”,在区域工资集体协商中,着重抓“保底”。四是注重选点示范,推动以点带面。区总工会精心选择两个企业、一个行业、两个社区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单位,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工会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外出学习汲取成功经验,研究完善试点方案,稳步大胆操作实施。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及时召开现场观摩会,介绍经验,现场演示,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有力推动了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责任落实,注重监督检查。
一是将建制目标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把任务分解到人,实行包片包干,排出时序表,实行倒计时,做到周有计划,月有小结,季有通报。二是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列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先树模的重要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由劳动关系三方成立工资集体协商督导组,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将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行动不力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