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民工深圳遇难  家乡工会援助获赔
作者: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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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11/29

 

    巴州一民工深圳工地遇难,命丧他乡,妻女要求赔偿无果。巴州区总工会接到求援后,指派职工(农民工)维权中心律师奔赴深圳福安,为民工家属争取到赔偿98万元。
    2013年4月5日上午9时,巴州区兴隆场土桥村民工吴义文在深圳市福安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施工的小栅子隧道作业时,被隧道吊石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得知噩耗后赶往深圳,与施工方多次交涉,均没达成有效共识。万般无奈之下,在他乡举目无亲的家属只好向巴州区总工会求援。得知情况后,巴州区总工会迅速展开法律援助,指派职工(农民工)维权中心律师介入。
   律师接受指派后,与遇难者家属立即取得联系,准备好相关资料后,第二天就赶赴出事地点。抵达事发地后,立刻联系施工方负责人,并开展谈判。第一天的谈判效果并不理想,施工方代表仗着谈判是在自己地盘进行,并没有拿出过多的诚意,一度强词夺理。维权中心律师沉着应付,将对方的无理之处一一点破,并指出:吴义文是在施工过程中不幸遇难,属于工伤死亡事故,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
   第一天的谈判结束后,施工方态度出现好转,答应赔偿。同时律师还向施工方陈述了遇难民工的家庭情况:吴义文妻子常年生病不能劳动,女儿已经出嫁,儿子又在外读书。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希望施工企业能够给予人道主义帮助。
   通过三天艰苦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施工方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合计98万元,并承担家属在深圳处理事故期间的一切费用。截止目前,各项赔偿已全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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