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上塔吊  部门联动把权维
作者: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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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1/27

 

126日上午11点,正在城区建筑工地参与民工欠薪专项整治工作的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接到梁永镇工会的电话,称该镇荷花居工地4名工人因为讨薪不成,爬上塔吊,生命危急。事态紧急,放下电话,工作人员立即向“民工欠薪专项整治小组”(由工会、住建、人社、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组成)汇报,经过短时沟通,专项整治小组立马奔赴事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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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位农民工在数十米高的塔吊上命悬一念之间

在途中,通过打电话、查资料了解到,该工地承包方巴中市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拖欠民工工资31万元,经住建、人社等部门汇同承包方、民工协商,原定于125日支付民工工资20万元,但25日承包方并未按时支付,并采取躲藏、拒接电话等方式不与民工见面。26日上午,蹲守的民工找到了承包方,并与之理论,因工资兑现问题难以解决,再次引起民工不满,其中4名民工情绪激动,爬上塔吊。

 “民工欠薪专项整治小组”开展多方协调

到达工地后,专项整治小组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动员民工家属、周围邻居劝说塔吊上的工人稳定情绪,下来解决问题,但民工声称不拿到现钱,他们决不下塔吊。为确保民工安全,专项小组工作人员不顾自身安危,来到还未竣工的楼顶,面对面与民工交流,希望他们以生命为重,相信党和政府,相信各职能部门,一定会将问题妥善解决,确保他们拿到血汗钱。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劝说,塔吊上的工人终被劝服,回到了地面。

 塔吊上的民工全部被成功劝下塔吊

已经中午2点了,专项整治小组工作人员顾不上吃饭,立即分头开展工作,力争尽快解决问题。区总工会组织民工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区人社局分别对民工和工程的承包人进行了询问;区司法局律师为民工讲解如何正确维权,并告诫民工爬塔吊属非法维权,要求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区公安分局找到承包方,为他们讲解相关法律,告诫承包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将会受到刑事处罚。经过专项小组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承包方同意当天支付14万元工资,余下尾款在10日内筹齐并兑现给民工,民工也接受了这个方案,大家终于松了一口气。

下午4点,承包方带来14万元现金,民工们经过协商,同意按照比例分配。拿到自己辛辛苦苦换来的血汗钱,民工们对专项整治小组给予的帮助万分感激,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久久不愿放开,同时,他们也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依法维权,不再采取过激和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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