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总工会成功处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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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10/18
2013年1月,当事人杨绍兵来到四川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浅水湾工程工地上务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向杨绍兵缴纳工伤医疗保险。2015年1月15日,杨绍兵在干活时不慎摔伤,被送至医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为七级伤残。杨绍兵就赔偿一事多次找公司要求解决,但都没有结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找到巴州区总工会寻求法律援助。
区总工会法援中心受理此案后,随即委派律师黎大国承办该案。黎大国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即与当事人一起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在相关证明材料齐全之后,并同时向巴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区总工会启动了联动调处机制,派员以仲裁员的身份全程参与审理。2016年7月14日,仲裁委开庭审理此案,在仲裁庭上,双方就各自的意见和证据进行了辩论。因为前期证据收集充分,加之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辩论,最终仲裁庭裁定四川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杨绍兵的劳动关系成立。在随后巴州区总工会和仲裁委的一致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四川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杨绍兵21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