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盘活国有资产,8月10日,我市召开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李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清醒、正确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甚至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深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喜安作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耀学,市政协主席熊光林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延荣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策出席会议。
李刚指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改革势在必行。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收益,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减少部门之间的苦乐不均现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大意义。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深化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树立效益理念、市场理念、开放理念、大局理念,积极投身和支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工作。
李刚要求,要严格执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严明纪律、令行禁止,以严格的组织纪律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进。一要坚决贯彻执行。市级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以外,全部纳入这次改革范围,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例外。二要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改革方案、管理办法,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决不能讲困难、讲特殊、讲条件,决不能搞“变通”,更不能把部门利益置于全局利益之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如实申报本单位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资产,做到不留死角。对一些有争议的产权事项和历史遗留问题,只要是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私有财产的,均属国有资产。要杜绝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现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这次改革,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决不允许顶着不办、消极等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隐瞒不报、拖延进度、阻挠工作开展,影响改革进度;决不允许突击处置国有资产、改变资产用途、化公为私或者提前收取租金、低价出租、变卖、转移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将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李刚要求,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配置、处置、收益以及报损、报废等各个环节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各类资产的总量、分布、结构,强化集中管理、统筹安排、优化配置。要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逐步实行政府所有、国资经营机构经营、财政监督的模式,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要建立预算约束机制。坚持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收益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保障和激励机制。建立公共财政保障的增长激励机制,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
李刚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确保按时按质顺利完成改革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进度,量化工作要求,对重要问题和矛盾要及时研究解决。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是完成这项改革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工作的圆满完成。
周喜安在安排工作时要求,当前,要认真抓好资产清理核实和移交。凡是纳入范围的市级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安排和规定,认真负责地搞好相关资产清查,准确反映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和经营情况,如实填报《资产清理登记表》,积极主动做好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产权办理、变更登记等工作。要统一市场运营和收益管理。按照“资产市场运营一个主体,收益形成和解缴一个环节”的原则,严格落实“三集中、五统一”管理机制,防止公共收益流失或被部门利益化、福利化,杜绝非法侵占行为,确保资产运营和收益管理规范有序。要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行为。各单位必须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充分整合利用存量资产,调剂使用闲置资源,尽量减少新购,对国有资产要倍加珍惜,倍加爱护,规范使用,合理运用,充分利用。对每一宗国有资产的处置,都要由财政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政府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周喜安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要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将任务细分到时段,把责任明确到人头。要落实相关责任。财政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做好国有资产清查、管理和处置等日常工作。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工作的监督。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严明工作纪律。各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保证报送的资产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并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