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9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总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委员最明显的感受就是:女性代表委员的“两会声音”一年比一年响亮了,与此同时,职场女性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委员们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在实施“全面两孩”背景下,如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之一。
今年两会上,工会界委员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一共提交了3份提案,主要针对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督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地、推动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与生殖健康研究等内容。
“女性具有不同于男性的生理、心理和家庭分工特点,而女职工的生育具有特殊性和社会性,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起责任。”张世平委员在会上带来了一份《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提案》。
提案调研指出,女职工赞同“两孩”政策与生育意愿呈现一定的反差。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女职工担心生育二孩会加大就业压力,特别是部分非公企业育龄女职工和在非户籍地工作的女农民工,担心怀孕后会面临离职待产和产后难以返岗的压力。二是部分女职工处于“生”与“升”的两难抉择中,认为生育二孩会影响自己的职业发展。三是部分女职工担心生育二孩会加重家务劳动、经济压力等生活负担。
对此,张世平委员建议,国家应健全完善生育保障政策,加强政府扶持力度。通过社会保险统筹等方式减轻二孩母亲育儿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利用税收优惠等措施降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减少因此而产生的对生育妇女的就业歧视。同时,推动建立健全生育成本分担机制,实现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成本社会化。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完善社区配套教育体系和儿童医疗机构建设,推动全社会强化保障女职工生育权利的意识。
被誉为“敦煌女儿”的樊锦诗委员认为,孩子不仅要生育,还要教育,而母亲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希望国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妇女实现阶段性就业,给女职工多一点时间生养育儿。
而另外两份提案则分别是《关于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监督检查工作的提案》和《关于推动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与生殖健康研究立项工作的提案》。两份提案关注到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执行、“四期”保护、生育保险落实等内容,提出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政策、加大重点领域监察工作力度、修订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规定执行等建议。
张世平委员认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两者不可偏颇。我们要从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做好职业女性劳动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