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喜不报忧现象仍存
“自曝家丑”的企业不到一半
中工网讯 (记者杜鑫)不到一半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负面信息,报喜不报忧现象仍然存在。这是近日在京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6)》的主要发现之一。
据悉,截至2016年11月,共收集到1710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专家委员会选择其中1183份报告为评级对象,得出上述研究成果。
从数量上看,2016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2015年基本持平,增速有所放缓。不过,10年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持续增长,相比2006年的32份,增长了53倍。
从企业性质看,2016年国有企业发布682份报告,占报告总数的57.6%。从上市情况看,发布报告的企业中共有851家为上市公司,占报告总数的71.9%,上市公司构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的主力军。
继2008年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之后,2016年7月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加强社会责任沟通。报告认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将稳步上升,国有企业有望成为新的增长点。
以中肯、客观的原则披露企业在报告期内的正面和负面信息,对增强报告的可信度有重要作用。然而,2016年,仅575份报告披露了负面数据,占比不到一半。此外,仅54家企业在对负面数据进行披露的同时,对报告期内企业发生的一些负面事件的原因、经过、处理及预防措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这些负面事件主要涉及安全生产事故、问题产品召回、客户投诉等议题。
值得一提的是,高耗能企业的报告披露碳排放核查、碳数据审验、碳减排目标等“碳”信息的不到总数的6.5%。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和碳政策落地实施在即,我国相关企业在“碳”制度建设和“碳”信息披露方面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