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总工会突出“三个有”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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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6/12
2016年来,巴州区总工会联系工作实际,突出“三个有”,努力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成效,在服务工作全局,服务职工群众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是有领导重视,区总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经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将经审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经审工作得到全体干部职工的重视和支持。尽最大力量从人力、物力对工会经审工作给予支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能力强、素质优的工作人员从事经审工作,认真落实经济、政治待遇,提高经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经审组织更好地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和特殊作用,维护广大干部职工权益、服务单位发展
二是有制度约束,实现审查审计制度化和规范化。经审组织至下而上规范运作,逐步健全完善了《巴州区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制度》、《巴州区工会经费年度预决算制度》、《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办法》等多项制度,真正做到了工作有目标、办事有程序、审查有依据,在保证工会经费支出合法守纪,服务工会重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有重点把控,坚持经审任务具体化和责任化。将全年预决算审计、拨缴经费审计、重大专项资金审计、工会主席离任审计等列为区工会年度必审项目,从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到审计内容、出具审计意见书等一系列内容全部进行约定,要求各级经审组织按照标准进行,保证在各个环节不漏项,执行不走样,件件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