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作者:区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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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2/01
区总工会机关各部(室):
  为加强区总工会机关建设,推动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经区总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机关各部室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总工会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通过对机关各部室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工会重点工作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考核依据
  以《2012年工作要点》、《机关部室工作职责》和区总工会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确定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为依据,对机关各部室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三、考核对象
  区总工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机关各部室工作目标管理按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
  1、完成工作任务(50分)
  《工作要点》和主席办公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及有关督办工作,因部室原因未按要求完成的,其责任部室每项扣5分,延迟完成的每项扣3分,协助部室分别扣2分、1分;确属非部室所能预见或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完成或延时完成的不扣分;部室确定的月度工作任务,因部室自身原因未按计划完成的每项扣1分。
  2、会议和学习考勤(10分)
机关统一组织的会议和集中学习,部室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由部室事先向主持人请假,未经请假的,1人一次扣2分;出现迟到或早退的,1人一次扣1分。
  3、领导交办工作(10分)
上级和区总负责人交办工作实行“交办单”制度,交办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无故延迟的一次扣1分,造成损失的扣3分,造成重大损失的扣5分。
  4、联系基层和完成调研报告(10分)
  根据部室工作联系点的划分,各部室每半年至少要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工作指导。机关干部每年下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人均不少于15天,部室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查报告。部室未按要求前往联系点进行工作指导的扣3分;有调研任务的部室,干部全年下基层调研时间未达到要求的扣3分,未完成调研报告的扣6分(部室到联系点指导工作落实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其他在第四季度考核)。
  5、信息报送工作(10分)
  各部室应及时向办公室编报或提供各类工作信息(办公室每季度不得少于3篇;组宣部、经保部、法律女工部每季度不得少于2篇;财务部每季度不得少于1篇)。以区总或部室名义举办的会议和活动等,在会议和活动结束后3日内,未将有关情况上报的,每项扣3分;部室掌握的重要情况和突发性事件等未在第一时间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分管领导并提供给办公室的,每项扣5分。
  6、文明机关建设(10分)
  各部室要建立和完善有关文件、学习资料等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部门内务管理,做到办公设备及有关资料摆放有序、办公环境整洁。凡部室档案不健全或不能按档案管理要求上交档案室的扣1分,部室办公设备摆放无序或办公环境不整洁的扣2分。
  五、加分项目
  1、部室工作获全总表彰的,每项加10分,获省总、市总、区级表彰的,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表彰项目涉及多个部室的,按上述标准的二分之一对相关部室加分。
  2、部室总结的经验材料在省总、市总、区级会议上进行交流的,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
  3、部室工作有创新,在全市被介绍推广的加3分,在全省被介绍推广的加5分。
  六、减分项目
  1、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损失或后果,被区总工会追究责任的减3分,被上级追究责任的减10分;
  2、对不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参与赌博,生活作风腐败的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给工会形象造成极坏影响的扣5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扣8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10分;
  3、部室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同事之间不团结,影响工作的,每起扣5分;
  4、基层或职工群众对工作人员作风不满意,发生举报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每起扣5分。
  七、考核程序
  1、每季度末,各部室对本部室季度目标管理落实情况组织自评打分,并认真填写季度考核自评表,报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小组。
  2、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集中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各部室季度考核得分情况,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通报。
  八、考核要求
  1、每月末,各部室应作出下月工作计划和当月工作小结,经分管主席审阅后报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小组,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2、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应健全和完善考核台帐,并按要求,在每月(季)末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考核情况,作为每月(季)机关目标管理考核通报的重要依据。
  3、区总领导季度考核奖按所分(协)管部室季度考核平均分计分;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按分管领导季度考核平均分计分。
  九、奖惩措施
  年终考核结果实行三挂钩,一是与评先选优挂钩,二是与部室工作经费挂钩,三是与任用、上岗、待岗挂钩。
  十、考核的组织
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实绩对照标准合理量分、评分、定分。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余新颜
  副组长:黄清琳
  成  员:任  诚、罗  致、熊  毅
  (二)职责分工
  1、完成工作任务、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
  2、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及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机关党支部负责考核;
  3、干部下基层调研、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及采用、新闻稿件报送及采用:办公室负责考核;
  4、部室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组宣部负责考核。
  以上考核结果由机关党支部汇总后公布。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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