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区教育工会,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结合贯彻落实好“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激化全区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根据巴市工发[2012]82号文件精神,区总工会决定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二、总体要求
“劳模宣传月”活动要按照“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要求,以“弘扬劳模精神、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走访慰问劳模,全方位关心关爱劳模,引领广大职工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为把我区建成全市“首善之区”建功立业。
三、活动内容
1、大力开展劳模事迹宣讲活动。各基层工会要广泛开展以“四进四讲”(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讲精神、讲学习、讲品格、讲实干)为主题的劳模事迹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劳模宣传的三大作用,即宣传劳模事迹,发挥劳模的示范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的引领作用;展示劳模技能,发挥劳模的表率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劳模巡回演讲活动,以劳模真实感人的事迹激励广大职工为实现我区“十二五”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2、广泛开展劳模走访慰问活动。各基层工会要以做好“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为主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要深入劳模所在单位、社区、家庭,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劳模呼声,关心劳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对劳模的合理诉求,要积极加强沟通和协调,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要特别关心关爱有特殊困难的劳模和老劳模,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和帮助。
3、巴州区总工会将劳模走访慰问活动纳入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一并开展,请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四、活动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劳模宣传月”活动,按照区总工会的总体活动部署,尽快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宣传媒体,对本单位的劳模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举办摄影展览、开展主题演讲、组织参观交流等多种宣传活动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劳模精神;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借助各方媒体资源和宣传手段,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劳模宣传格局。
2、“劳模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工会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2012年“劳模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于5月30日前将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区总工会经保部。联系人:魏靖;联系电话:2225159。
附件:2012年“劳模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