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信息2012年第十八期
作者:区总工会办公室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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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5/30


◆ 巴州区总工会专题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 巴州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女工干部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市、区总工会到柳林镇小学开展“六一关爱留守儿童”慰问活动
◆ 兴隆场乡机关工会:五招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

巴州区总工会专题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5月25日,区总工会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会上,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清琳主持传达学习了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参加学习的同志一致认为,刘奇葆书记代表省第九届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客观总结了过去五年“六个载入史册”的成绩,并提出了今后五年全省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描绘了未来的宏伟发展蓝图。大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大会精神,在巴中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建功立业。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一是领会精神,统一认识。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及时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面心实”活动、“双亮”活动的开展结合起来,通过宣传专栏、互联网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明确目标,狠抓落实。要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找差距、添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四是服务大局,建功立业。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用省党代会精神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并引领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在构建和谐巴州、首善巴州的进程中建功立业。

巴州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组织女工干部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为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活动深入全面开展,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于5月25日组织区总工会机关女职工、直属行业工会女工干部认真学习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会上,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行了解读,并就女职工产假、生育费用、孕期工作环境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

市、区总工会到柳林镇小学
开展“六一关爱留守儿童”慰问活动

  为了解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状况,帮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5月28日上午,巴中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杜洪率领市总副主席谢灼光,区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清琳等一行到巴州区柳林镇小学开展“六一关爱留守儿童”慰问活动。
  在柳林镇中心小学会议室杜书记一行与留守儿童们一起拉家常,询问他们的学习、生活,了解他们的需求。杜书记代表慰问组一行祝福孩子们 “六一”节日快乐,希望孩子们在校学习成长的过程中要学会做人的道理,要自立自强,懂得感恩,勉励他们好好学习、积极向上,早日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随后,慰问组一行还为该校30名留守儿童送上了价值5000元的学习用品和6000元慰问金。
  近年来,市、区总工会始终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和社会责任,开展结对互助,构建社会关爱体系,实现了帮扶的全覆盖,让留守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幸福快乐的成长。

兴隆场乡机关工会:五招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

  兴隆场乡在5月“劳模宣传月”活动中,以“传承劳模精神,建设幸福兴隆”为主题,采取“五招”积极营造尊重劳模、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向劳模学习,我要当先进”专题会议,弘扬各级劳模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二是印发宣传资料。由党政办编印了各类劳模先进事迹宣传资料2000余份,免费向全乡群众发放,宣传劳模形象。
  三是举办问答比赛。由政府组织单位、部门举办了劳模知识有奖问答比赛,让劳模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
  四是开辟宣传专栏。在政务公开栏开辟劳模宣传专栏,每两天介绍一个劳动模范的事迹,营造学劳模、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五是开展学校教育。在兴隆场小学组织开展了 “劳动模范从我做起”活动,让孩子们从小培养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的精神。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在全乡营造了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

  抄送:市总工会,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存档。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5月29日印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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