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工会,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区委、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缓解上学难的问题。经区总工会研究决定,对家庭困难的2014年大学新生、高中生和部分在读生予以帮扶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1.2014年参加高考,当年被大学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2.2014年参加中考的困难职工子女(高中生)。
3.困难家庭的在读大学生。
(二)资助条件
1.其父母已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2.个别符合建档条件但未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在提出救助申请的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到巴州区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3.家庭人均收入虽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但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患有需长期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疾病以及重大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4.父母双亡、生活无依无靠的孤儿(含在高校就读的孤儿)。
5.子女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
二、资助标准
2014年计划资助大学新生、高中生、在读大学生200名。其中省总工会资助学生13名,每名4000元,资助对象为重点本科生,且家庭特别困难;市总工会资助学生8名,每名2000元,资助对象为大学本科生,且家庭特别困难;区总工会资助学生179名,每名1000元,资助对象为大学本科生,且家庭比较困难;高中生10名,每名800元,且家庭特别困难;计划资助在读大学生20名,每名1000元,由区总工会筛选确定品学兼优,且家庭实属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7月上旬至8月中旬为活动筹备工作时间。各基层工会按照原调查摸排的情况,将符合资助的大学新生、高中生统一填报《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名制汇总表》(附件7),并由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7月31日前上报区总工会(纸质、电子版(无学生签名)一并报送),同时上报符合资助对象的困难申请(需加盖公章),逾期未报送不予办理。区总工会通过严格筛查后将资助名额分配给各基层工会。
(二)区总工会将于8月中旬举行2014年金秋助学发放仪式。届时将在现场为已经取得录取通知书的部分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新生代表发放助学金,其余助学金的发放地点及具体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三)区总工会将发动部分企业及各界善心人士联合开展金秋助学献爱心活动。各基层工会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本地、本系统符合金秋助学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同时将资助结果及时上报区总工会。
四、工作要求
(一)“金秋助学”工作是2014年民生工程项目之一,各基层工会要切实按照有关要求,全面了解和摸排本辖区、本单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情况,认真比较筛选,把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学子纳入资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审核把关,方可上报到区总工会。
(二)各基层工会要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实事求是上报,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
(三)区总工会确定资助对象后,各基层工会要指导辖区内的受助学子据实填写《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在8月4日前向区总工会女职工部递交受助对象的以下材料:
1.《申请表》由基层工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 近期照片2张,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未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可先打印网上录取信息)2份;
3.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薄复印件、受助对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孤儿、单亲困难职工子女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或单位证明;
5.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子女和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病历证明或残疾证明等材料。
(四)为进一步了解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帮扶,区总工会建立了“爱心之家”QQ群, QQ号:171795425,请受助学生及时加入。
联 系 人:牟秀梅 刘雪平
联系电话:3336568 3337898
Q Q邮 箱: 85237386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2.《2014年巴中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3.《2014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直接资助大学新生孤儿申请表》
5.《2014年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