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工会,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的积极主动和创新活力,更好地建功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服务职工群众,提升全区工会工作实效,根据省、市总工会关于项目化购买社会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基层和社会征集部分工会创新活动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工委、乡镇(街道)工会、行业(系统)工会、产业园区工会、区属规模企业工会和已建立群团服务站的村(社区)工会。
二、申报内容
(一)数量及补助标准
此次征集的工会创新活动项目数量为:Ⅰ级2个,Ⅱ级3个,Ⅲ级10个。
Ⅰ级项目为以区总工会名义主办、承办(或联合主办、承办),覆盖全区或具有全区性影响的活动,给予经费支持8万元;Ⅱ级项目为以行业系统或乡镇街道辖区范围开展的各类工会活动,给予经费支持5万元;Ⅲ级项目为在单位内部或独立企业、单个社区开展的各类工会活动,给予2万元的经费支持。
(二)申报项目种类
主要征集以下五类工会创新活动项目:
1. 组织建设类。围绕工会组织覆盖扩面提质,在拓展工会组建、加强会员管理、激发基层活力、提升队伍素质,以及活动阵地建设、工作机制完善等方面采取的方式、举措、载体创新。
2. 职工关怀类。围绕职工工作、生活现实需求,在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完善困难救助体系、改善职工民生状况、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方式、举措、载体创新。
3. 服务发展类。围绕党政中心大局,在开展劳动竞赛、岗位建功、民主管理、技术创新,以及动员组织职工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采取的方式、举措、载体创新。
4. 法律援助类。围绕工会维护职能,在整合社会资源,健全维权服务体系,建立利益协调、诉求表达、争议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卫生工作环境,深化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采取的方式、举措、载体创新。
5. 就业创业类。围绕促进就业创业,在职业生涯规划与辅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岗位实践、职业道德养成、素质提升服务等方面采取的方式、举措、载体创新。
除以上内容外,各基层工会还可结合自身实际,向区总工会书面推荐其他具有创新性、特色性、推广性的活动项目,充分满足本地本单位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文化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1.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申报主体范围(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工会创新活动项目可纳入所在地工会联合会申报,占所在地申报名额);
(2)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必备的人员、资源基础和必要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统筹协调能力;
(3)具有完成服务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2. 申报项目要求
(1)各基层工会推荐或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内容应符合工会活动设置要求或工会工作需要,同类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2)须在项目理念、内容、方法、形式或模式上具有创新性和普及性,体现当地特色,满足本地职工需求,受益面广、普惠性强、社会认同度高;
(3)服务范围要立足实际、服务当地,服务对象主要为在巴州区工作的职工群众,项目实施地点重点为“职工之家”、工会服务站、工业园区、职工集中居住区和各类企业等;
(4)已获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已在各项工作预算中保障的项目,不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常规工作的深化,无机制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工作内涵创新,不宜作为创新项目申报。
3. 申报方式
各基层工会在广泛征集、全面梳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2015年度工会创新活动项目后,分项填写《工会创新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于2015年4月30日前,连同其他资料(附电子文档)一式三份交区总工会组宣部。联系电话:0827—5209789;邮箱:85049324@qq.com 。
(二)项目评审
区总工会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依据《巴中市巴州区工会创新活动项目评审办法》(见附件2),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推荐或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比较、论证评估,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及前景进行研究,从中择优予以审批立项、确定项目等级,并统筹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一经立项,不得随意更改。
(三)项目实施
立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指导、监督项目实施主体按计划和方案实施,要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阶段目标,严格项目推进、过程控制、质量把关,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收到实效。
(四)督导检查
各基层工会要对项目执行全程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量评估,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区总工会将适时对实施中的项目进行抽查。
(五)经费拨付
审批立项后,区总工会在项目实施前按评审确定的项目等级先行拨付30%经费作为前期支持资金。活动完结或到年底,各基层工会提交活动总结并提供活动证明材料,接受验收。对活动成果显著、有推广价值的活动项目,按项目实际支出拨付剩余活动经费,并根据需要继续追加经费支持,将其培育成为品牌活动。对没有活动成果或不符合项目设计要求的活动,不予报销下差活动经费并视情况追回前期拨付的相关资金。
项目资金必须用于所申报的工会创新活动项目,不得截留、挪用于项目执行团队工作人员待遇、违规发放福利及其他与项目内容不相符合的方面。
项目资金通过工会账户划转,使用单位须单独设立台帐,妥善保管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会计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并于项目完成后编制财务决算和项目总结报告,报区总工会(经审委)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思谋。此次的项目推荐、申报工作与一年一度的帮扶资金和活动经费紧密挂钩,各基层工会务必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瞄准问题、对接需求,认真研究并广泛听取职工会员的意见,及早确定本级力所能及、可操作实施的活动项目,做到符合实情、切合实际、体现实效。
(二)完善机制,强化实施。要落实责任,细化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运行机制,定期分析研究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对项目(包括完成和未完成)推进情况进行总结,确保预期目的实现、项目对象满意、工作落到实处。区总工会将跟踪督查,年底进行考评公布,并按实施效益拨付相关资金。
(三)加强指导,整合资源。要发挥指导和资源供应方作用,积极争取并着力运用好社会各方资源,不断拓展工作视野,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吸纳进来,让其更多扮演服务供应方的角色,达到“统筹资源、增强实力,凝聚智慧、提升效能”目标。
(四)着力宣传,放大成效。各基层工会要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和自身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工会工作,及时发布工会活动进度和阶段成效,使之得到广大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认同、理解和支持,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对于项目化创新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区总工会将进一步提炼总结、固化成果、择机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2015年度工会创新活动项目申报表
2. 巴中市巴州区工会创新活动项目评审办法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2015年3月11日